做試管嬰兒的姐妹經常聽到“冷凍胚胎”這個詞。那么什么是冷凍胚胎?什么情況下需要考慮冷凍胚胎?什么時候安排冷凍胚胎移植合適?
冷凍胚胎,是指將試管嬰兒獲得的胚胎保存在零下196℃的液氮環境中,以便長期保存,胚胎在自然或人工周期中會復活并進行移植。
什么情況下需要考慮冷凍胚胎?
冷凍胚胎的適用對象(適應癥)是:
IVF(ICSI)治療周期中胚胎移植后剩余的可用胚胎;
促進排卵周期因為母體環境不適合懷孕(例如,重度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子宮內膜不良或重度輸卵管積水需要先行手術治療等。),或者先凍存暫停植入,在適當的時候再解凍;
因發熱、腹瀉等全身性疾病不能移植。
對于可能失去卵巢功能的患者(例如,正在接受化療、放療等。),也可以選擇冷凍胚胎保存生育能力。
那么什么時候是冷凍胚胎移植的合適時機呢?
對于長方案或長方案等超排卵周期的患者,建議在促排卵后第三個月經期預約冷凍胚胎移植。
促排卵周期輕度刺激的患者,建議在促排卵后第二個月經期預約冷凍胚胎移植。
建議微刺激或自然周期患者在取卵后月經來潮后預約冷凍胚胎移植。
比如促排卵治療周期的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患者,建議在促排卵后第三個月經期預約冷凍胚胎移植。
冷凍胚胎移植后未懷孕的患者,可以在月經來潮后再預約下一次冷凍胚胎移植。
前次胚胎移植妊娠后,建議停宮患者休息3個月以上,再次預約冷凍胚胎移植。如果是生化妊娠,冷凍胚胎移植的時間可以根據不同的周期類型按照以上1 ~ 5選擇。
對于異位妊娠,建議使用藥物(MTX)保守治療的患者在休息6個月后再次預約冷凍胚胎移植。比如手術治療,他們可以在術后休息一個月后再預約冷凍胚胎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