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職工產假有多少天?陪產假可以休多少天?產假是指勞動婦女在分娩期前后的假期,一般為分娩前半個月至分娩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的,分娩前后最長可待四個月,女職工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1.昆明的陪產假是幾天?
大部分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規定,男性的陪產假一般為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但也有長達30天的陪產假。陪產假期間,各單位的工資制度也不一樣,獎金福利不變。在一些地區,男性的陪產假可以改為女性的產假,女性可以代替男性休假。
2.產假可以休多久?
女職工產假為98天。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產假可以增加15天。”
晚育的婦女,按照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給予產假獎勵。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關規定,男性的陪產假一般為7天。本人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當然,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陪產假時間,陪產假期間你也會享受工資、獎金、福利。然而,也有女性代替男性休假的情況。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流產的婦女,享受以下產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不少于90天(含分娩前15天);
(2)女職工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假增加十五天;
(四)女職工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療機構意見,給予20至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者,產假為30-42天;
(5)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申領《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15天;
(6)女職工晚育的,增加產假15天。
享受產假和妊娠流產假的婦女應當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