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觀念認為,未婚備孕成為主流的可能性比較小,但是未來確實存在不婚不孕增加的趨勢,而且主要存在在經濟條件還不錯的部分中產,小康人群。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未婚生育現在是不提倡的,所以在上戶口等方面是存在一些限制和困難的,那么未婚生育要怎么上戶口,我們一起來看看。
未婚生育的孩子要怎么上戶口
針對未婚生育的孩子,一般嬰兒出生落戶由嬰兒父親或者母親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嬰兒《出生證明》向嬰兒母親或者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依據《生育服務證》或者《出生證明》原件辦理新生兒落戶登記,嬰兒落戶可隨父隨母。具體如下所示:
1.出生醫學證明上父母完整登記: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雙方戶口簿,經管理科民警調查核實后,隨父或隨母登記落戶;
2.出生醫學證明上只登記父母一方:憑出生醫學證明,經管理科民警調查核實后,辦理父母一方的戶口本;
3.出生醫學證明無明確父母: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和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由管理科民警調查核實后處理。
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
非婚生育上戶要不要親子鑒定
結合上文來看,非婚生育上戶要不要親子鑒定要分情況,一種是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還有一種是如果沒有醫院給出的出生證明,非婚生子女上戶口就需要做親子鑒定。
另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戶主、親屬、被贍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居住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如果超過時間未登記,上戶也需要出示親子鑒定。
但由于各地的落戶政策會略有不同,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此外,大家要注意未婚生育的孩子上戶前相關資料一定要準備齊全,如果所需材料不齊全那么是上不了戶口的,這點大家一定要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