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要教育我們的年輕人在學術上的技能,也要教育他們理財的技能,這不僅是他們在這個世界上生存下去,而且是生活得更美好所必須具備的技能。
長期以來,我國絕大多數的孩子終日被埋在書堆里,即使“減負”后,父母們在課外也都傾其所有地讓孩子們接受一些電腦、書畫、琴棋、體育等方面的教育,而唯獨忽視了對孩子的節儉及理財方面的教育。
如今,由于孩子能從大人手里輕松得到錢,而且有求必應,財源滾滾,所以,很多孩子也學大人,講究吃,喝、穿,用的高檔次,有錢就花出手。孩子們的理財觀念也就隨之越來越差,甚至上大學及工作以后,理財方面仍是一塌糊涂。
而西方國家家長非常注重對孩子的理財及節儉方面的教育。
在美國,有專門針對少兒理財教育的目標要求:小孩子從3歲起,要能辨認硬幣和紙幣,5歲時知道硬幣的等價物,并知道錢是怎樣來的,7歲時能看價格標簽,以培養其“錢能換物”的理念概念:8歲時知道他可以通過做額外工作賺錢,知道把錢存在儲蓄賬戶里;10歲懂得每周節約一點錢,以備大筆開銷使用;11-12歲時就知道制定執行兩周以上的開銷計劃,懂得正確使用銀行業務中的術語……
國內外教育專家認為:孩子越早接觸錢,學會理財,長大后就越會賺錢,關鍵是家長如何教會孩子節約,學會合理地花錢、理財。現在的孩子則更將不可忽視生存必備的基本條件——賺錢觀念和理財能力。
有關專家指出,父母完全能夠教會孩子具有經濟頭腦,也能訓練孩子養成良好的理財習慣,而且這類教育宜早不宜遲。受到良好金錢觀教育的孩子長大成人后才能對金錢抱有正確的心態,處理好人與金錢的關系。
什么是正確的金錢觀?是貪圖富貴,揮金如土?還是只掙不花,做守財奴?雖然有錢沒錢都可能導致罪惡,但金錢本身并不可怕,關鍵是家長首先應該弄清自己的價值觀,否則無法成功地教育孩子。
在物質生活日益富裕的今天,我國的許多父母一般很舍得在孩子身上花錢,而且給孩子零用錢也比往昔的父母慷慨大方,然而令人擔憂的是,我們的孩子擁有的零用錢是多了,卻花得毫無珍惜之意,甚至有的揮霍無度。他們正面臨一個學習的困境;不知道如何節儉為妙,也不知道如何管理金錢,更遺憾的是沒有有意識地教過他們。
其實,許多成年人自己也缺乏管理金錢的正確觀念和方法,大多都是從錯誤的經驗中學習來的,只是有時付出的代價大了些。孩子如果能夠及時學習到管理金錢養成良好的節儉樸素的作風,將有助于他們自律、自重、自信等生活習慣與人格的培養,而理財教育對于父母而言是責無旁貸的,是必須抓好的家庭教育關鍵問題.
家長在對孩子節能型理財教育時,可以做做孩子的“債主”。
今天,一個20歲左右的年輕人,就要開始面對經濟上的考驗了,他們會被鋪天蓋地的以信用卡,學生借貸和各種消費借貸形式出現的信用貸款所淹沒。
如果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就養成了良好的信用借貸習慣,在借錢之前他們就會反復考慮:“為了借到這個東西,我使自己背上還債的負擔,值得嗎?”那么,他們長大后就能從容地應對這個到處是信用消費的社會,他們在人生道路上就會盡早地獲得經濟上的獨立。
相反,如果孩子沒有絲毫的借貸經驗,如果他們的信貸習慣不好,那么,他們成人之后很容易掉到信用消費的陷阱里而不能自拔。要么被債主追著討賬,要么做太多的抵押,要么讓每一張信用卡都透支,總之,直弄得使自己的經濟生活人不敷出。
因此,如果孩子主動向父母借錢,那是值得慶幸的一件事。父母應該坦然地做他的“債主”和他簽訂一份正正規規的借貸合同,然后把錢借給他。在孩子“負債”的過程中,他會體驗到借錢買東西,然后花上幾個月還債的感受;他會明白債務是一種嚴肅的責任,他會知道不得不為自己早巳失去興趣的東西而還債是什么滋味。
做孩子的“債主”時,父母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給孩子的最高借貸額不應超過兩個月的零花錢,如果你每個月給孩子30元為零用錢,那么給他的最高借貸額就是60元。
第二,還款期限應以兩個月為宜,如果把還款時間拉得太長,很可能影響孩子的生活和學習。
第三,不允許孩子抱欠或抵賴欠款。父母借錢給孩子的一個重要借貸原則就是讓孩子必須歸還借款,而且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所以,當你想他們收取欠款時,不要接受任何不還錢的借口,不應該讓孩子養成拖欠甚至抵賴的壞習慣,否則,他們就不會深刻認識借貸是一項嚴肅的責任,如果父母妥協,孩子就學不到關于借貸的最重要的一課,千萬不要在沒考慮清楚的時候就去借錢!
當孩子第一次按期、如數還清你的欠款后,他們會因自己能夠守信用,履行諾言而備感自豪,當然,孩子在整個借款過程中毫無痛苦,心情愉快,他們為了按期還錢,不得不放棄本想購買的東西,這種感覺會讓他們覺得痛苦。但恰恰因為如此,以后他們再想借錢買一些意義不大的東西時就會更加謹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