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推行獨生子女補貼政策以來,各地區就針對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了適應性調整,新疆地區也是如此,目前新疆獨生子女政策已經和幾年前的大不相同,無論是在補貼金額上還是領取流程上都已經有了較大的出入。
2024年新疆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實際上并沒有作出改動,其沿用的仍然是2020年的規定,在該規定中,對各類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補貼的人群作出了詳細的說明,同時針對這些人群實施了不同的補貼發放政策。
雖然在新疆地區關于補貼都是實行的一套準則,但是各地區實際的執行方式還是有一定的區別,詳細的領取流程還需要咨詢相關部門,但大體還是依據下面的準則進行補貼的發放:
1屬于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14周歲(部分地區是16或18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并可給予適當獎勵;
2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3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4對于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5屬于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6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后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獨生子女家庭屬于一大類,實際上在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補貼的流程中,還要分多種情況進行討論,根據獨生子女家庭類型的不同,相應的申請標準也存在差異,以下為具體情況:
類型 | 申領條件 |
雙方申領 | 1、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
單方申領 | 1、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愿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后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領;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
在大多數情況下,獨生子女補貼領取都有一定的年齡要求,雙方申領一般需要子女的年齡在18周歲內,單方申請需要滿足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或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條件。
在獨生子女家庭補貼政策中,對獨生子女父母也有額外的補貼,根據新疆相關政策,包括烏魯木齊、克拉瑪依市、吐魯番市等14個城市在內都可以享受到相關補貼,具體的規定如下:
1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準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2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
3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4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
5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